2007年12月11日星期二

观赏石与“艺术”

  随着当代观赏石热的兴起,观赏石是不是“艺术品”引起了热论。有人认为“观赏石就是艺术品”;有人认为“观赏石不属于艺术品”;还有人认为“观赏石不属于艺术品,但具有艺术性。”持不同观点的人,各有各的“理由”和“论据”。这种争论,一方面表明对观赏石事业的关心和热爱,另一方面表明学术民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讨论的过程,争鸣的过程,也是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基于这个认识,我也来唠叨几句,以为引玉之砖,聆听赐教。
  在讨论“观赏石是不是艺术品”,或者说“观赏石是什么样的艺术品”时,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艺术”。 一、什 么 是 艺 术? 什么是艺术?古往今来,中外艺术家,从各自的“感悟”出发,各有各自的表述,如果收集起来,可以编辑成一本书。这里我只想举罗丹论艺术的一个典型例子。
  罗丹是公认的著名艺术家,在《罗丹论艺术》一书中,他常说:“艺术就是感情”,“艺术就是趣味”,“艺术始发于自然”等等。那么,是不是“感情”、“趣味”、“自然”就是“艺术”呢?当然不是。罗丹接着说:“如果没有体积、比例、色彩的学问,没有灵敏的手,最强烈的感情也是瘫痪的。”“艺术家的一切制作,都是他们内心的反映,是渗入一切供人使用的物品中的感情和思想的魔力。”“艺术家所见到的自然,不同于普通人眼中的自然,因为艺术家的感受,能在事物外表之下体会内在的真实。”“模特仅仅是表现外形,而我,则特别注重于表达心灵——心灵当然是‘自然’的一部分。”由此可见,我们在引用名人名言时,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断句取义,一定要把握和全面理解其本意。罗丹说的“感情”、“趣味”、“自然”等等,都是说他在观察事物时或者说观察客观世界时激发出的“感情”、“趣味”,溶于艺术构思和艺术创作中,没有“感情”和“趣味”,所谓“作品”也是“瘫痪”的。所以,我们不能把某位艺术家的审美感受,艺术创作中的经验之谈,等同于“艺术”。类似这样的例子很多,不再赘述。
  那么,我们怎么理解“艺术”呢?
  具有相对权威性的《辞海》是这样表述的:“通过塑造形象具体地反映社会生活,表现作品思想感情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艺术起源于人类社会的实践,是一定社会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这是迄今为止关于“艺术”的最权威的定义。“艺术”起源于人类社会,“艺术”的发生与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生与发展相应相成的。也就是说,“艺术史”和人类发展史是同步的。一本《艺术前的艺术》的书中,把艺术的发展史分成三个阶段,一是萌发期艺术,二是史前艺术(过渡形态的艺术),三是文明人的艺术(成熟期艺术)。萌发期艺术大约在距今300万年前后,即人类的“小儿时代”。艺术的“定义”和艺术的“发展史”都表明“艺术”是“人为”的。
  有艺术就有“艺术性”和“艺术品”,什么是“艺术性”?《辞海》是这样表述的:“文学艺术作品通过形象反映生活,表现思想感情达到准确、鲜明、生动以及形式、结构、表现技巧的完美程度。”什么叫“艺术品”?一般是指造型的艺术作品。“艺术作品”是那里来的?是艺术家创作的。什么样的人才能称为“艺术家”?“只有从事艺术创作或表演而有一定成就的人。”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一般只称“艺术工作者”。
  写到这里,想起一件往事。上世纪九十年代,陈东升先生主编《奇石盆景根艺花卉大观》一书时,聘请我为“顾问”,在“编委”和“顾问”的名单中,玩石人都冠于“艺术家”称谓。我回电说:“我不是艺术家”。观赏石是“天为”的,不是人造的,我们只是鉴赏,不是创作,所以不能称作“艺术家”。陈主编接受了我的意见,都不称“艺术家”了。艺术家可能是玩石人,但玩石人不一定是艺术家。
  二、雨花石是不是“艺术品”?
  实话实说,我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有意识地收藏和研究雨花石的。我和南京雨花石同为故乡,在此之前,我虽然喜欢雨花石,但只是玩玩而已。1988年,江苏古籍出版社聘我为特约编辑,和美术编辑郭宝林、章跃达共同编辑历史上第一部《雨花石珍品集》,1989年,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和香港嘉宾出版社联合出版,中英文对照,国内外发行,在香港、华东和江苏三次获奖,文化部选为对外文化交流图书和礼品。从此我和雨花石,继而和观赏石结下了不解之缘。
  1989年,国庆40周年,我和宋成洪、周英、张宪忠与南京博物院联系,以六个单位和组织的名义,在南京博物院举办“雨花石收藏家珍品暨艺术家作品联展”。展出雨花石和雨花石绘画。在新闻发布会上,我向记者们提出“雨花石文化”和“雨花石艺术”的概念。会后,《新华日报》、《南京日报》、《扬子晚报》以及《中国文化报》和《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均以“雨花石文化”、“雨花石艺术”为标题或内容作了报导。从此,“雨花石文化”和“雨花石艺术”得到社会承认,深入人心。这里所说的“艺术”是以雨花石为题材的绘画艺术。
  1990年7月,在中国观赏石协会筹委会召开的全国首届观赏石研讨会上,我宣读了《雨花石的观赏价值》一文;1991年,在南京雨花石博物馆,由五个单位共同举办的“雨花石文化研讨会”上,我宣读了《雨花石的审美特征》一文。在这两篇文章中,我提出审美和鉴赏雨花石的六项标准:质地美、形态美、纹理美、色彩美、呈象美(包括具象、抽象、意象等)和意境美。强调指出:意境美是赏石的最高标准。
  1990年9月,在北京举办第11届亚运会艺术节,雨花石被选为展览项目之一。由南京博物院和江苏省体育文史工作委员会主办,在中国革命博物馆举办“中国雨花石展”。作为组委会成员,我自始至终参与了组织和展览工作。在三个月的展览期间,观者如潮,在观众留言簿上,有画家和艺术家观后感:“不是画展,胜似画展”,“美不胜收”,“好极了的艺术品”,“雨花石是抽象画派的参照园地”。还有一位著名艺术家对我说:“人们用巧夺天工来形容和赞扬艺术家的艺术功力,雨花石证明:‘天工’是‘巧夺’不了的。”这是观众和艺术家们的审美感受,而不能当作“艺术”定义的依据。 亚运会雨花石展期间,我去拜访美学泰斗王朝闻教授,谈及雨花石审美问题。我谈到雨花石的本性是自然美,但同时具有社会美和艺术美的审美特征。谈到了这三者的关系。王老很感兴趣,送我一本由他主编的《美学概论》,欣然在扉页上题词云:“梦石君从爱石的经验出发,从而认识到自然美与社会美的相互依赖,可能对美学提供新贡献。”王老回避了雨花石与艺术美的关系。
  1992年9月,我再次在北京中国革命博物馆办完“雨花石珍品展”后回到南京,着手写作《雨花石鉴赏》一书。当写到“雨花石艺术美”一节时,我感到为难了,雨花石是不是“艺术品”?如果说是的,在理论上说不通,因为艺术和艺术品是“人为”的,雨花石先于人类社会而存在于自然界了。如果认定雨花石是“艺术品”,那么已有的“艺术定义”和“艺术史”岂不要重新改写?我们不能仅凭自己的主观认识认为雨花石很美,就称它为“艺术品”;天上的彩云很美,地上的花儿很美,我们就称它们为“艺术品”吗?“想当然”不是理论,更不是科学。那么,如何阐述雨花石的“艺术美”呢?我在书中是这样表述的。
  我们称雨花石的“艺术美”有三层意思:
  第一,作为纯自然形成的雨花石,自然美是它的本性;但因为它实在太美了,有些精品简直和艺术品毫无二致,不仅是收藏家甚至是著名艺术家,都把它当作“艺术品”来欣赏的。因此,从审美角度来观赏它,它具有“艺术美”的审美特征。
  第二,正因为雨花石具有艺术美的审美特征和审美情趣,因此,我们在观赏时,为它命名,为它题咏,进一步提高了它的审美价值;命名和题咏,实际上是“艺术再加工”。好的命名和题咏,起到画龙点睛,点石成金的艺术效果。有了命名和题咏的雨花石,就具有了“人为”的成份了。(只是“成份”,而不是“主体”。)
  第三,有些艺术家和工艺厂,以雨花石为“题材”,因材施艺,就色造奇,创作具有艺术美的工艺品之类的艺术作品,这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巧妙结合,当然更具有艺术美的审美特征了。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是把雨花石“当作艺术品”来欣赏的,所以称它为“艺术美”。为了区别于“人为艺术”,姑且称它为“天为艺术”。所谓“天为艺术”,就是人们常说的“天造奇观”,或曰“造化奇观”。 这是十五年前我在《雨花石鉴赏》一书中提出的“天为艺术”的概念。此后,有人提出“天然艺术”、“自然艺术”,称谓不同,都是一个意思。为了说明问题,我在书中还提出“发现艺术”和“天人合一艺术”的概念。不久,我又写了《从“天为艺术”到“发现艺术”》一文,强调“天为艺术”是人“发现”的,不是人“创作”的。
  有人认为“艺术”就是“艺术”,什么“天为”“人为”的。在他们看来,长在人脸上的毛都是体毛,不必分什么眉毛和胡子。“眉毛胡子一把抓”就行了。没有区别,就分不清概念;混淆概念,就没有逻辑可言;没有逻辑,就谈不上科学。
  三、三类不同的艺术
  放眼世界,用审美的眼光观察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有“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三大类;用艺术的眼光观察世界,有“天为艺术”、“人为艺术”和“天人合一艺术”三大类。树立这样的“观念”,就可以从理论上解释实践中碰到的“观赏石是不是艺术品”这一问题了。
  第一类为“天为艺术”。 随着艺术的发展,人们审美视野的拓展,仅有传统的艺术观,解决不了现实生活中涌现出的艺术现象;因此,必须打破传统的艺术观的束缚,创立新的理论,才能解释和指导艺术实践。所以,我在论述雨花石“艺术美”时,首次提出《辞海》中没有的“天为艺术”这一概念。雨花石是观赏石的一个分支,当然也适用于观赏石。
  艺术和美是一对孪生姐妹,艺术之所以被称为艺术,就因为它美,使人产生美感,生发激情和联想。美学三大类中的自然美,是指自然物和自然现象中的美。有一部分自然物,如观赏动物、观赏植物、观赏石等,它们由自然界进入人类社会后,可以美化环境,美化居室,美化生活,成了人的审美物。由自然美转化为社会美和艺术美,我们把这部分自然物例如“观赏石”称为“天为艺术”。
  “天为艺术”和“人为艺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天生”的,是先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是由自然规律形成的,如动植物的进化繁衍出形形色色的物种,地质运动产生形形色色,姿态各异的岩石和矿物;后者是“人为”的,是人的智慧和劳动创作出的具有审美特征的物品。“天为艺术”有“天造奇观”的特性,具有奇特性、独有性和神秘性,每一个“天为艺术品”都是孤品和绝品,所谓“天工不可夺”也。“人为艺术”比“天为艺术”更集中更典型更具有艺术性。二者不可或缺,也不可替代。艺术发展史证明,“人为艺术”不断创新,越来越丰富多彩。“天为艺术”不断有新奇的发现。“天为艺术”与“人为艺术”各有不同的审美情趣。因此,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既不满足于“人为艺术”,也不满足于“天为艺术”,天人互补,方可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
  “天为艺术”之所以称它为“艺术”,是因为它与“人为艺术”的艺术性,有异曲同工之妙,其艺术形式、艺术内容、艺术品种,乃至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都可与“人为艺术”媲美。“人为艺术”有“人为艺术”的鉴评标准,“天为艺术”有“天为艺术”的鉴评标准,二者既有相似的共性,也有各自独特的个性,不可不加区别地混为一谈。例如造型石,画面石,文字石,抽象石等,可以分别参照或“借用”雕塑艺术、绘画艺术、书法艺术、抽象艺术的鉴评标准;晶体石、生物化石等就有自身的独特鉴评标准了。总之,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
  “天为艺术”是人“发现”的,凭借发现者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鉴赏力,赋予其艺术内涵和艺术品格。例如,自然界里的观赏石,藏于深闺人不识,被人“发现”后,经过清洗、观察、鉴赏、命名、配座等一系列过程,就成了人见人爱的“美人”了。尽管有这样的过程,但其本质还是“天为”的。同一观赏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鉴赏效果,在此人眼里只是一般的观赏石,到了彼人的眼里,就成了高品位的神品。“人为艺术”是人“创作”的。艺术家通过观察生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激发出创作情感,经过内心的冶炼,调动艺术手段,创作出预想的艺术品。不同的艺术家,具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不同的艺术水平、艺术功力,创作出不同的艺术品。艺术作品的艺术高低和完美程度,取决于艺术家的艺术功力。由此可见,“发现”与“创作”,是“天为”和“人为”的本质区别。有人把“观赏石”展,标为某某“作者”的“作品”。“天工是不可夺的”。说句不中听的话,这就是“贪天之功为己有”!你是观赏石的发现者、拥有者、供展者;进而为收藏家、鉴赏家,但不是观赏石的“作者”和“作家”。社会有浮躁之风,做人不可有浮躁之气。石者实也,弄石人应以“实”为美。 至于给石头修理、加工、伪造成“观赏石”,如同假文物一样,另当别论。
  第二类为“人为艺术”。 本文第一部分,讲的都是“人为艺术”,时至今日,所有关于艺术的书籍,关于艺术的院校和课程,讲的几乎都是“人为艺术”,也就是所谓“传统艺术”。传统艺术,由于表现的手段和方式不同,通常分为:表演艺术(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绘画、雕塑),语言艺术(文学)和综合艺术(戏剧和电影)。另一种分法为:时间艺术(音乐)、空间艺术(绘画和雕塑)和综合艺术(戏剧和电影)。(见《辞海》)。还有所谓“人体艺术”、“行为艺术”等等,不多赘述。 第三类为“天人合一艺术”。
  所谓“天人合一艺术”,既有“天为”成分,也有“人为”成分。艺术发展史上早就有之。如南京鼓楼冈北阴阳营出土的新石器时代墓葬品中的玉雕和雨花石雕,湖北马王堆出土的汉代竹雕等。传至今日,“天人合一”的艺术就更多了,如寿山石雕,青田石雕,六合雨花石雕等,还有玉雕艺术、盆景艺术、树根艺术、竹根艺术、插花艺术等等。“天人合一艺术”的特征,就是“因材施艺,就色造奇”。施艺者化腐朽为神奇,化一般为高雅,独具匠心,别具风格。
  人,也是“天人合一”的“艺术”。
  人,从出生那天起,就是“自然人”,如在自然界生长,就如同动物,如媒体报导过的“狼孩子”、“熊孩子”。人生下后在人类社会生长,就成了“社会人”。经过“后天”教育,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就成为“文明人”。“后天”教育和培养,都是“人为”的,文明人越多,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
  在社会人中,你见过选美活动吗?那一个个丽质天姿的小姐们,那比例匀称的倩影,那婀娜多姿的风采,那流波顾盼的神情,那春风拂柳般的举止,那光彩照人富有节奏感的韵味,不就是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完美统一吗?丽质天姿是先天赋予的自然美,风采神韵是后天修炼出来的气质美,化妆打扮是经过艺术加工的艺术美。所以说,人本身就是“天人合一”的“艺术品”。当然,要成为“健美人”、“模特儿”,“先天”和“后天”,即“天为”和“人为”是不可分的,是相辅相成的。天姿再好,不进行锻炼,就会变“质”;“后天”再用功,“先天”不足,也难于“完美”。
  了解了“天人合一艺术”的道理,可以“培植”和“加工”出丰富多彩的“艺术品”,使人类社会,艺术艺苑,美仑美奂。 三类艺术,即“天为艺术”,“人为艺术”,“天人合一艺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使艺术园地百花齐放,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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